
吉林市中心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4 15:38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吉林市中心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 已由 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采购,采购人为 吉林市中心医院 ,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有创呼吸机,详见招标文件;
2.3 采购数量:合计 2 台;
2.4 项目总投资: 39 万元;
2.5 交货地点 : 用户指定地点 ;
2.6 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20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8本项目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表;
3.2 具有设备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
3.3 具有操作和临床培训、并提供培训承诺书;
3.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应有类似项目业绩。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13 年 7 月 26 日 至 2013 年 8 月 1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1)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66号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 本,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13 年 8 月 16 日 上午 9:30 整,递交地点为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开标 24 小时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8 万元。